3)第30章_细说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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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句话说,中央的岁出,超过四千万两。

  康熙比乾隆俭省得多,但无论怎样也得花上银子四千万两左右。日本的历史家稻叶君山,说他每年应该有四百万两左右的不敷之数。他在位六十一年,加起来岂不是要负债到两万万四千四百万两吗?

  然而事实上他不仅不负债,反而存了不少积蓄。在康熙四十八年的时候,他已经存得五千多万两。

  在康熙十八年的时候,他卖官鬻爵,卖了三年也不过卖得两百多万两银子。(出钱的人,可以不经考试而列为秀才,称为“监生”;也可以取得当“知县”的资格,称为“捐班”,知县是官委的县长。)

  康熙另有一个财源:铸钱。顺治元年(祟祯三十七年),多尔衮便已在北京用铜铸钱。每一个铜钱,用三分红铜、七分白铜,重量合为库秤一钱,称为一文。顺治二年,把重量提高到一钱二分;顺治八年,提高到一钱二分五厘;其后又提高到一钱四分。每一百个铜钱,规定等于银子一两。政府发薪饷与收丁粮,一律以“银三钱七”搭配。

  康熙元年,鳌拜等人除了把已有的“顺治通宝”钱照旧行使外,发行新的“康熙通宝”钱。元年以后,每年均加铸若干“卯”。一卯是一万二千串,每串是一千文(等于一两银子左右)。

  倘若康熙年间每年铸钱的数量和顺治元年一样:三十六卯,那末,政府等于多了四十三万二千两银子的岁收,除了铜料与工资,也可以略为弥补岁入不足之数。

  此外,康熙还有“意外”的收入。鳌拜、蔡毓荣等人犯了罪被“抄家”,抄出来的财产很可观。吴三桂在云南也替康熙留下极多的金银财宝。

  因此之故,康熙才能够常常对老百姓施恩,把遭受水灾、旱灾与兵祸的地方,免税或减税。他也常常一笔勾消老百姓若干年来的欠税,小予追收,据张鹏翮估计,从康熙元年到四十八年为止,前后所免、所减的丁粮(沿称“钱粮”),共达一万万两以上。康熙而且“轮免”了天下丁粮一次:从康熙五十年到五十二年,在这三年每年免掉全国三分之一省区的丁粮。(他生平羡慕汉文帝之曾经普免天下赋税,颇想在历史上也留一个美名。)这么一来,中央的仓库岂不是要短收几百万石粮食与几千万两银子?他认为中央的仓与库,已经收藏了太多的粮食与银子,用不完,而且也藏不下。粮食容易坏,自不必说(他在康熙五十五年把仓中的“陈粟”提出四百三十几万石作为兵士的额外之赏)。银子,按照清朝的定例,也是依次先启封“旧”的“元宝”(每一锭元宝,净重库秤五十两),然后启封新的元宝,可见库中的元宝极多。(他曾经命令各省存一些银子在省库,不必解到中央的库。)他所作的最有名的一件事是:从康熙五十年开始,所有“滋生”的人丁,概不加赋。换句话说,他把全国丁银的总数,固定在康熙四十九年的数字上。这是自动减低政府的岁收,可谓史无前例。同时,这也是鼓励生育的一种有效政策,而且增加了其后户口统计的确实性。

  果然,全国人口的统计数字,便从康熙五十年的二千五百零八万九千一百七十四人(包括新出生的男婴四十六万七千八百五十人),一跃而为乾隆二十九年的二万万零五百五十九万一千零一十七人。中间相隔,仅有五十三个年头。

  再过五十五个年头,嘉庆二十四年,统计数字又进了一步.跳出三万万的大关:有三万万零一百二十六万零五百四十五人。这些数目字,虽然未必十分精确,但至少充分表明了一种趋向。

  雍正皇帝继位以后,把康熙所固定的丁银,归并在并未固定的田赋以内,不再分别征收,以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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