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2000】13_没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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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在我十一岁的时候,姜为民带我去公园捕蝴蝶。北门凉亭旁有一丛开得正艳的马缨丹,上面的蝴蝶巴掌那么大。在那之前我见过最多的就是菜粉蝶,长得跟蛾子似的,唯一的优势就是多,哪哪都能见到。那天我在花簇里碰见一只漂亮的黑蝴蝶,翅膀边缘繁杂,有孔雀绿的眼对。

  比菜粉蝶好捕捉,因为往往越大的东西行动就越迟缓,它停在一朵怒放的马缨丹上,口器蠕动。

  姜为民用手捏住它的翅膀,它就无法再飞了,让人既可怜它又想摧毁它。姜为民统共捉到四只,还有两只黄凤蝶和一只不知名的偏蓝蝶。

  回到家的时候蝴蝶已经奄奄一息,只有触角在颤。我有一本很厚的《基督山伯爵》,是我妈送我的十岁生日礼物,那时候太小我读几页就放弃了。姜为民把蝴蝶们夹在间隔的书页中,我确定他合上书本的时候蝴蝶还活着。睡觉前我翻开,那些标本的黄色内脏被如数挤压出来,盖着那些充满复仇惊悚的文字上。

  晚上书就放在我床头,我却吓得不敢动,被子遮到眼睛下面。基督山的故事成了蝴蝶的死亡陈列棺,成了尸体盛宴,为什么我不敢动,因为我觉得自己置身于昆虫太平间。

  现在我躺在出租屋,即使把窗帘拉得严实,可还是能借着隐约的光看见放于床头柜上的方正盒子,蝴蝶的尸体、钢笔的尸体,它们都被残忍地对待过,开膛破肚、砍下头颅。

  现在五十八元买不到好东西了。

  什么时候摔坏的,从前我告白那天,亦或是这几天?我不明白。高中时期我从来没做过伤害晁鸣的事情,在那件事之前也从来没表露过自己的情绪为难他,我认为他喜欢我,哪怕只有一点,即使我几倍地更甚于他,都无所谓。他在报复我,报复我当着他的面把黑石头扔进池塘,所以要立即毁坏我送他的东西吗。

  他热衷冷暴力,热衷羞辱我,我从枕头底下拿出洗好的照片,一张接着一张看。我也要羞辱他。

  但凡有点智慧的人都知道,任何决定都要三思而后行,且不可以做在深夜。可是到我身上这条真理就行不通似的,睡觉前我做了这个决定,即使经过整整两天的思考,第三天我仍旧没有后悔。

  周四。

  人没走完,我把书本和笔囫囵塞到包里,向讲台上的晁鸣走去。他正在把眼镜取下来放进眼镜盒,随后开始整理教案。

  “晁鸣。”我喊他。

  晁鸣睇我一眼。

  我把手里攥的钢笔盒子丢到讲桌上,问:“有意思吗?”

  晁鸣完全不受我言行的影响一般,甚至还笑了下,“你不是最喜欢搬以前的人和事出来吗,我跟你学的啊。”

  我根本都不想再提什么“这是我送你的第一个礼物”“过生日”“十七岁”“烟花”之类的矫情言语。

  “能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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