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二章:其实,探案的时候叼根香烟会比较有风度_从荒原而来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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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张,照片上是各种不同的死者,死状也是各异,但是但部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肚子都被剥了开来,取出了内脏。

  “是同一个人杀的。”

  初眼睛微微收缩了一下,打量着照片,在别的方面她可能分辨得不会这么清楚,但是在这种事上,她有着谁都不能比拟经验。

  照片上的这些人和中午的那个女人,是同一个凶手杀死的。

  用刀的手法,伤口的深浅,还有几乎一样的切割线。

  “嗯。”劳伦斯点了点头,他的判断也是如此:“这些是我在警察局的档案室里找到的。”

  说着,他指了指其中的一张照片。

  “杀人者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是十年前,因为杀人手法的原因,他被警方称为开膛手杰克,来自于上世纪一个连环杀手的名字。但是他和那个杰克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首先他不只杀女人,他什么人都杀,而且除了剥开受害人的肚子之外有的时候他还会采取一些别的杀人手法。根据从前的警方判断,他应该是一个职业杀手,受雇杀人,甚至受雇折磨死者。因为他杀的人基本都牵扯到了一些黑帮事件,所以他应该是受雇于各个黑帮。”

  劳伦斯一口气说了很多,也许是觉得有一些口干,拿起了一边的水喝了一口。

  喝完,他放下了水杯继续说道。

  “初,你能不能查出这个人的身份,然后把他处理掉。”

  劳伦斯的意思也很明显,他要让这个杀手再也不能出现。

  雾之都中有很多这样的黑色交易,用金钱买卖人的性命的人也不在少数,职业杀手也不止杰克一人。

  劳伦斯要做的是杀鸡儆猴,如果杰克被处理掉了的话,想来这样的交易也会收敛很多。

  “可以。”初开口说道,拿起了桌子上的照片。

  “交给我吧。”

  说起来有些好笑,眼前的初和劳伦斯,也像是在进行着一场人命交易一样。

  黑与白是两种完全不同并且对立的颜色,通常情况下,人们一眼就能将他们分辨,但是在黑与白极度贴近的时候,两者之间的界限就不会再是那么的清晰了。

  ······

  不出所料的是,午后阴沉的天空果然下起了雨。

  细密的雨点冲刷着街道,像是会洗去一切的秽物,让街头重新变得干净整洁。

  可是这一点在雾之都是不能通用的,这里的街道似乎永远是这么的污秽,雨水也只能把污秽冲开,让街道变得更加浑浊。

  废弃的房间前,初穿着一身男士警服,打着一把黑色的伞,一只手插在口袋里,看着房间里的景象。

  女人的尸体已经被处理掉了,但是血迹还在,劳伦斯把她收回了警局的停尸房里。她不是犯人,如果一段时间里没有人来认领,劳伦斯会安排她葬进公墓。

  初的嘴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这是她在来的路上在街边的小店里买的,这种叫做糖果的东西味道还不错。

  她喜欢橘子味的。

  因为潮湿的原因,房间里本来干涸的血迹化开了一些,而本来空气中浓郁的血腥味被冲淡了不少。

  初仰起头来,闻了闻雨中潮湿的空气,她能够分辨出血腥味,也能够感觉得到这股味道去了哪里。

  如果不是整理女人的尸体用了不少时间,初应该早一些来做这件事的。

  现在在雨水里,血腥味已经有些不是那么容易分辨了。

  所幸她还是找到了气味的方向,初扭过头来,看向右手边的街道,默默地转身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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