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第 107 章_我把反派当主角宠后[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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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裹上呢绒大衣的青年看起来只是瘦弱了一些,轻易在医院门口打到了一辆车,付清费用以后靠在后座上费力的喘气,他的身体已经坏到了一定地步,连呼吸都是如此费力。

  窗外是连绵春雨,携卷着春雷淅淅沥沥,他没一会儿就感到恶心想吐,终于昏睡过去。

  这一次的梦里是浩荡的天地,广袤无垠的沙漠,数万种奇诡无比的阵法,凝聚天地间至凶之力阻拦着魔族的入侵。

  无论接下来是死亡还是离开这个世界,都会有人在等待他。

  阿罹,你再等等我。

  黄沙漫天,灵力扭曲了空间,令所有人的面目都显得失真,唯有苍穹最高处,一袭黑炮的青年在猎猎狂风中站定,连天风沙都无法掀起他袍角丝毫。

  仿佛是整个天地的主宰,万物都合该匍匐在他脚下。

  尚是早春天气,这几日连日阴雨,外面不必医院,冷的很。

  再也没有人拦着他,病房里老人家的家属见他行动吃力,好心带他去办了出院,走出医院时还在下雨,那家人递了一把伞给他,看连绵雨幕焦灼不已:“你的家里人怎么还没来接你?”

  “快了,在路上了。”

  医院里见多了生老病死,生离死别,护士一时语塞,半晌,才问:“你知道你出去会怎样吗?”

  他已经是在重病房里了,吃不下东西,头疼欲裂,靠医疗器械维系生命罢了。

  护士追出来看他,抱着病例,皱起眉头:“你要去哪儿?”

  青年身显得佝偻,在阳光下的皮肤惨白的仿佛能透过光来,他昏迷了一年,哪怕靠现代医学不至于死亡,身体也是彻底废了。

  ——朝云路,31号。

  他没有想到冬瓜不吃皮竟然真的把地址发了过来,而不只是开玩笑。

  冬瓜不吃皮回复以后评论区起了轩然大波,甚至有不少焦急的读者想要报/警,以此阻止这场“恶斗”,大部分人还是看热闹的,总觉得就是一句玩笑话。

  闻言停了许久才回过头,冲那个从他醒来就一直照看他的护士笑了笑:“多谢你的照顾,我回家看看。”

  青年点点头,他有些站不住,靠在医院的墙壁上,人依然是温柔的,甚至有些期许和迫不及待的焦急。

  护士沉默了一下,突然想起来回光返照和落叶归根,人到了最后的时候,总是还想回家看看的,这个病人从她实习开始就一直住在这里,如今也是要走了,很久,她追过去把旁边的一件格子大衣赛进了青年手里,最终什么话也没说。

  他如何能不清楚,只是真正见识过精彩绝伦的人生,这样病弱的连窥见天光都是奢侈的日子,于他而言无异于折磨。

  身在此而心不入,不如不在。

  朝云路,这个城市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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