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三十四章 公子哥,大异类 下_血染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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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当空,炙烤大地,六月中旬,宁和午间的气温突破二十五度,大学路,人流照旧熙熙攘攘,撑着遮阳伞的情侣、职业装严谨的白领形形色色的人三五成群涌向路边饭店,正是饭点,日头再毒,无法影响人的食欲,丰福楼外小车停了一片,生意红火,它是大学路性价比最高的酒楼,人满为患不足为奇。

  两辆挂着省军区军牌的迷彩猎豹越野车堪堪挤入车位间隙,司机的技术堪称一流,车子停稳,车门响动,先后八人钻出越野车,开车的司机穿着橄榄绿军装,九七式夏装,头戴呢子贝雷帽,精干的小伙子英姿飒爽,两人都是三级士官,当兵熬到三级士官勉强算熬出前途,服役满十年可以转业,也可以一次性拿二十万多万退伍。

  有诱惑,便有竞争,大学生逐年泛滥,就业情况一年比一年严峻,驱使更多的农村孩子为前途不得不投笔从戎,挤上更为狭窄的独木桥,考军校或者转士官,其实这条路也难走,一穷二白熬出头的农村兵都是幸运儿,军委每年分给各大军区的三级士官名额极为有限,而且部队并非一片净土没有暗箱操作,门门道道多了去了,更别说读军校的名额。

  穷人家的孩子要出人头地真的难。

  一行八人,两名英姿飒爽的军人不过是陪衬,七人的核心是两个气度不凡的年轻人,左边青年衣着另类,另类到与这个时代热衷追赶时尚潮流的八零后脱节,平头,迷彩背心,松松垮垮的牛仔裤,最惊世骇俗的是他脚上一双白边黑布面的平底布鞋,八九十年代的产物,现如今,城里几乎绝迹,这双布鞋即使打上“阿迪”的烙印也难摆脱它的土气,不识货的人多半认为貌似背景深厚的家伙是装逼过头,真正识货的人清楚,百年老字号店铺里的北京布鞋比“阿迪”的限量版板鞋要昂贵。

  北京城太子党道行不浅的纨绔知道叶老太爷的外孙喜欢穿北京布鞋,那厮是圈子里两个钟情剑走偏锋的大异类之一,西北大少秦朝歌,雄踞陕甘的大纨绔,丰福楼前,这个穿北京布鞋、透着阴柔味道的帅气青年正是秦朝歌,他父亲刚跻身共和国军界高级将领的行列,没有太深厚的根基,可叶家的外孙,谁敢小觑?叶夏瑶的儿子谁敢蔑视?

  另类近乎土气的衣着服饰怎能遮住秦朝歌的风采,京城叶家深厚家族底蕴熏陶的气质,令小人物们深感卑微的同时又自惭形秽地低下高傲头颅,低调的华丽,内敛的气势,烘托秦朝歌的出类拔萃,丰福楼里走出的漂亮女孩与他擦身而过,公主式的高傲瞬间崩塌,竟唯唯诺诺束手束脚,阴柔而颓废的贵族魅力仿佛瞬间征服她们自命不凡的心。

  “好帅的男人”

  “是啊,他看我一眼,我紧张的不知该怎么迈步了。”

  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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