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70章 169以温暖拥抱世界(一)_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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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龙根中慢慢迎来自己的末日。

  在这个尼伯龙根中他们甚至没法真正的死去,每个尼伯龙根都会有创立者设定的法则,而在这里,这个法则就是不会死,就像之前那些成为骸骨镰鼬的怪物一样,这里的逝者会成为尼伯龙根的死侍。不久之后无论是这些暴徒还是加林查,他们都会在那个镰鼬女王的扶持下重新站起来,抛去皮肉,向着龙族的形态进化,失去自我意识,成为骸骨般的傀儡,永远守卫尼伯龙根。

  阿诺兹家的混血种们离得更远,但艾斯特的额角仍被犁出一道血痕,她甚至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受伤了,直到两秒钟后眨眼带动周围的皮肤,她才意识到自己也被打中了一发。这都还算幸运的,身边最严重的人肚子多处中弹,甚至无法容纳自己的脏器,可那汉子硬的很,一声不吭居然强行忍着要把那些白花花的东西装回去。

  这才是夏弥真正的实力,在双生子当中,芬里厄的力量远远胜过夏弥,但它的智商很低,甚至不会用自己的力量,夏弥才会在得知屠龙的混血种悉数得到钥匙以后回来指挥芬里厄,没有她在,掌握真正大地与山权能的芬里厄也只会被这些混血种轻松宰割。

  夏弥聪慧又机敏,甚至可以隐瞒自己的身份在人类社会中长大,而她的力量却甚至不能叫做龙王,只配说是次代种。所以她就不遗余力地将手中掌握的力量反复锤炼,这种风王之瞳的压缩释放方式,在历史上掌握这个言灵的人中都从未出现过。

  这一波攻击几乎摧毁了阿诺兹家的防御阵型,他们不得不选择后撤,相对健全的人掩护负伤者。这个空荡荡的月台此刻似乎变得很长很长,没有尽头,按照原本的设计,和轨道相背的方向就该是通往上层的阶梯,但现在一马平川,无论人们跑多远,两侧永远都是狭隘的墙壁,前方头顶上永远是闪烁的白炽灯,照不亮前方的黑暗。混血种们就像一群摸黑的小老鼠,正在逃离后面那只大猫的追赶。

  可那只大猫的速度显然比人要快,尽管它是用蜥蜴一样的方式爬行,过于庞大的体积时的芬里厄每次移动都是人类的不知道多少倍,如果比体力,显然是人类一方会输,这里本就是芬里厄的尼伯龙根,它大可以永远追逐下去。

  艾斯特也很清楚这点,但她没有办法,她的言灵并无攻击性,能够倚仗的只有手里那支狙击步枪,这会儿她正被某个猛男抗在肩上跑,如果让大小姐自己来,她那运动神经跑不了多远就得把自己送进芬里厄的胃里。

  “别傻了,跑不掉的,他们是在玩我们!”艾斯特拍了拍猛男的肩膀,向着部下们高呼,“我们SHOWHAND!”

  此刻她仍旧沉浸在不久之前那场赌局的余韵中,下意识用上了赌博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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