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纽约不呆,跑到脏兮兮的中国不说,还要在那里搞什么事业。
上帝呀,她要比她的女儿了解中国多了。中国有什么事业?尤其在乡下,最能挣钱的大概就是种鸦.片了吧。一个城市甚至可以连一家工厂都没有,这样的地方要怎么发展事业?
唐安妮却振振有词:“如果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将来不管在哪儿都会被人嘲笑,就连佣人都看不起我。”
唐夫人觉得言之有理。当家主母可以不出去工作,但必须得懂人情世故,还要精通庶务。否则将来嫁出去了,拿捏不住佣人,要反过来被人人欺负的。
为了女儿将来的夫家生活着想,她终于勉为其难地点点头,答应给她转账2万美金。这笔钱到了北京,可以变成10万块人民币。因为这个国家急需外汇,进口更多能让他们提高生产力的设备。
唐安妮挂了电话,内心无比安定。
人生好奇怪,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奇怪的动物。如果她现在还待在纽约,妈妈要对她絮叨,以后嫁了人该怎样怎样,她肯定会无比反感,说不定还会憋不住跟妈妈吵架。但她会主动提起这个话题,因为她想从家里拿到钱,做她想做的事。
她可真是个坏女孩。这认知让她兴奋又战栗。她不想再做那个循规蹈矩,她只想当踏踏实实做点事情的坏女孩。
如果上帝要惩罚他的羔羊的话,那就让惩罚来得猛烈些吧,这是他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刻。
她愿意为了孩子们的笑容而受罚。
第162章唐安妮
唐安妮平生第一次修路,或者更具体点讲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干体力活。
即便在她的少女时代,她追赶时髦进自家工厂打零工时,做的也是写写画画的事。
用妈妈的话来讲,她的手是大小姐的手,十指不沾阳春水,更别说干粗活了。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如果手粗糙了,那可是要命的事。
如果妈妈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一定会尖叫吧。她居然就顶着大太阳,拿着锤子敲石头,完全不怕晒黑。
虽然在纽约的交际圈,suntanning是件时髦事。谁拥有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就能说明他(她)经济条件优渥。毕竟要长时间待在阳光明媚的高级度假区绝对不是一笔先开销。
但妈妈对此不屑一顾。
关起门来,妈妈就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说白种人之所以费尽心思把自己晒得跟黑炭似的,是因为她们的皮肤太粗了,和猪皮没什么区别,野猪吃不了细糠。晒黑了才好掩饰点。
至于自家身为东方人,本身就皮肤细腻。洁白如玉的肤色是他们先天的优势,根本没必要跟在他们后面瞎凑热闹。因为没有男人真的喜欢黑鬼。
唐安妮对妈妈的理论没什么兴趣。她也说不清究竟从什么时候,她已经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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