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4页_虎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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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堂旅长在胡家磨蹭到了天黑。主人心里紧张,殷勤地添茶倒水,陪客人说话。为了抬高身价,主人自我标榜说胡家五代以前是翰林,祖上做过乾隆朝的大学士呢。金首志听得心不在焉,越品越觉得胡家姑娘像苗兰,回眸一笑的时候,简直是苗兰重生,而且白皙的肌肤似乎更胜一筹。时间确实如河流,改变人于无声无息之间,但是骨子里的东西是没法改变的。回望自己走过的路,金首志发觉全然改变了自己,从一个叛经离道的少年成熟为一个落寞的男人。想着与苗兰的往事,他有些不能自持了,强忍住了泪水不让流出来,为此不得不频频将头扭向一边。金首志有自己的想法,别管是幸福怎么来的,就算是偷来的抢来的也要占有它。喜欢就是喜欢,对自己不能强加什么,更不能回避什么,既不阻挡也不遮掩。女人往往是一处转折,他希望通过叫做秋月的女子来改写人生。

  胡秋月的父亲是个小财主,见金首志一表人材,又听说不是去做小的,便慨然应允。秋月的娘反对,说你别看他高头大马的,人俊是俊,可不是过日子的主儿。女人的想法顶个屁用,男人说话才是唾沫钉钉,秋月娘只有暗自垂泪。既然是明媒正娶,就得有聘礼嫁妆,定下了黄道吉日,四天之后,就把胡秋月嫁了。天底下的婚姻大事原本简单,可人们老习惯于弄得过于复杂,而忘记了其实主题只有一个。在惴惴不安的战争气氛中,在远处不时响着枪炮声的夜晚,金首志开始了他第三个蜜月。十八岁的新娘子,惟有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日子一下明亮起来,多彩得简直要屏住了呼吸,她晕倒在漩涡里。秋月目光躲躲闪闪,像两只欲飞又来的蜻蜓,满脸羞涩的桃红。在俯视里,嘴唇的红艳如欲放的玫瑰,他嗅到了迷离的气息,低下头去,在触碰的瞬间,秋月发出了愉悦的呻吟,由顺从变得主动,他感觉香绵的舌尖在历数牙齿。这样的夜晚,他忽地感觉自己是贼。正值壮年的金首志给了秋月亢奋,叫她欲死欲仙,这是突如其来的觉醒,不需要灵魂的觉醒,直接从肉体深处便得到了缠绵的回声。金首志发现,用肌肤胜雪来形容秋月毫不为过,皮肤的质感好得难以想象,如瓷器一样细腻,似丝绸一般光润。金首志轻车驾熟,妻子兴奋扭曲的面孔不断鼓舞他。秋月沉没在前所未有的享受之中,她仿佛一株小草,对头顶上浓荫不由自主地景仰,不由自主地屏气宁声,闭上眼睛,满足感充溢了每一条神经每一个毛孔。金首志给了小女人一片云,却被她看成了整个天空。沉醉中,她对近在咫尺的战乱浑然不觉,幸福感将婚姻以外的一切都冲淡了。而女人天生就是敏感的,这一日,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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