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90章 驾帖佥批_崇祯重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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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为金吾卫后,现在能推选的范围很小。即使要回来这个权力,也在皇帝掌握下。袁可立考虑到锦衣卫划归内廷后,会由内廷负责钱粮,九边欠饷又亟需解决,不能再拖下去。所以他最终默认了锦衣卫转入内廷的事实,把抢回金吾卫当成自己的功劳。

  搞定了袁可立,其他人更不会反对了。那些大学士和九卿虽然原职留任,外面的弹劾风浪却没降下去,不靠皇帝力保,他们就要滚蛋。

  在皇帝丢出金吾卫和自负钱粮这个交待后,他们和袁可立一样,认可了这个事实:

  锦衣卫从此成为内廷衙门,钱粮由内廷负责。

  金吾卫仍旧归属兵部,钱粮由户部负责。

  不过对锦衣卫的制约,袁可立仍未放弃,提出锦衣卫的驾帖,仍旧由刑科佥批:

  “锦衣卫事务与刑科职掌相关。凡奉旨提人,必用驾帖,由刑科佥名,然后遵行。”

  “锦衣卫即使成为内廷衙门,驾帖也应由刑科佥批。”

  《明神宗实录》:

  锦衣卫掌卫事都指挥使骆思恭题:臣衙门实与刑科职掌相关。凡奉旨提人必用驾帖。由刑科签名,然后遵行。

  天启年间天津巡抚毕自严上疏:从来钦拿官犯,俱须奉有明旨,赍有驾帖,而后从事。

  《崇祯长编》:崇祯五年八月:帝命自后驾帖径发锦衣卫,若就近密速拿人,不必概候科签以防轻泄,从提督司房内监之请也。

  锦衣卫用驾帖拿人必先佥批的制度,在历史上后来被崇祯皇帝废弃,但仅限于出京拿人。《三垣笔记》作者李清在崇祯朝曾任刑科给事中,记载廷杖仍然需要佥批:

  予入刑垣,见一切廷杖拿送并处决,必锦衣卫送驾帖至科,俟签押持去。予初谓故套,及署印,以赴廷推归,见校尉森列,持杖不下,一应杖官已解衣置地。予问何待,答曰:“非科签(佥)驾帖,则不得杖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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