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二章 剪不断 理还乱_女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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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的检察官当即作出了补充发言。

  “审判长,审判员,刚才证人的发言已经足以证明,被告人在那个时候将破布撕成一条条状,只能是作为引燃物点燃汽油用的。因为如果是清洗废旧机器,那整块整块的破布当然更合适不过了。我在这里还要向被告律师提出疑问,被告律师说嫌疑人在当晚七点到十点多这段时间,一直在反应间里清洗机器,那怎么又在九点多的时候,躲到科研楼后面的排水沟里撕破布头去了呢?这点请被告律师解释清楚。”

  他接着又重新取出从史东亮床底下搜出的那一身衣服,将它摊开来对法官说:“刚才证人发言时看到衣服的颜色,正是这一身浅灰色夹克和黑色长裤,我不知道被告律师对此还有什么疑问。”

  袁超完全被这个意外情况击跨了,他对检察官咄咄逼人的质疑没有一丝办法。他一点也不能预感出,检察官在刚刚开庭后,就立即搬出了这个致命性的武器。云菲坐在那里双脚不停地抖动着,脸上如同蒙了一层白纸。

  袁超只对证人提出了两个疑问,一是问他在案发后,为何时隔这样久才向公安机关提供这样重要的线索,二是要求他出示他当晚确实在运输班里上班的证据。

  那名小青工对第一点解释是,他以前因为在奖金发放上和厂领导有过矛盾,所以他从来不主动关心厂里的事;对第二点的解释则更加通俗易懂,他从衣袋里翻出了一张4月8号晚上药厂运输班里的出勤登记表,那上面签有他的名字。

  法庭在控辩双方自由辩论完了之后,要求被告史东亮作最后陈述。

  史东亮经历了法庭辩论的全部过程,从袁超也已黔驴技穷的表情中,他已经提前知晓此时再多的努力和言语都是多余的。他已经注定必须要踏上这一条不归之路,他只有接受,而不能抵抗。他的眼里此刻终于装满了泪水,流在灰暗的脸上。他看见云菲此刻早已经是泪水染湿了整个脸庞,她紧咬着下唇拼命忍着不让它掉下来,用手绢不停地擦试,可她忍不住,也擦不尽,那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如屋檐下的雨水,一个劲地往下掉。他们的泪影相互注视着,史东亮终于启动双唇,他声音不高,但吐字清晰地对她说:

  “云菲,也许我从来就不应该来道明,也许我们从来就不应该认识,你将我忘了吧。”

  四十分钟之后,经过合议庭成员的充分协商,法官们再次回到法庭,所有的人都站立起来,表情严肃,等待判决。

  审判长宣布:

  “被告人史东亮犯故意纵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判决从执行之日起执行。”

  旁听席上立刻有人欢声雷动,那是范达贵他们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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