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七章_婚过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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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萧有几分好奇的打量四周,从来不知道喧闹的市中心,还有如此静谧恬然的一隅,位于大卖场的拐角处,不远处就是琳琅满目的书架,陈列着各色书籍,鼻端闻到的是清甜糕点和咖啡的香气,很像陆严给人的感觉,很小资。

  时萧还记得,上大学那会儿,陆严最喜欢村上春树,卡夫卡之类的外国作家,喜欢咖啡和红酒,喜欢爵士乐......一些她认为不可理解的东西,他都稀罕到不行,仅仅大三,就能说一嘴流畅的英法语,或许还有日语,曾经看到过,他抱着日文书啃的起劲。

  那时候他和许明彰都不住学校宿舍,租了学校不远处一个小两室蜗居,许明彰喜欢一切中国传统的东西,陆严却恰好相反,最后喜欢传统的许明彰一毕业就出国留学了,陆严却留在了国内,而且当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检察官,南辕北辙以此为最。

  说起来,也不能说意外,许明彰的父亲是公安系统的头,陆严他老子,好像也是法院什么地方的领导,要不两人也不可能一起长大,听说陆严的妈妈是翻译官,也许他骨子里的小资情调,源自于此。

  时萧收回目光,抬头感叹:

  “很像你的风格”

  “什么?”

  陆严挑挑眉问道。

  “这里的感觉和你很搭”

  陆严不禁笑了起来,明彰那时候总是说,我的萧子是个糊涂的丫头,我必须给她买早点送过去,我必须盯着她吃中饭,我必须载着她去图书馆,我必须帮着她临考抓题……

  陆严都数不清,自从认识了时萧,许明彰究竟用过多少个必须,而几乎每个必须,都和时萧有关,自从时萧成了明彰的女朋友,他就成了多余的电灯泡,往常的两人行,中间会□来一个小丫头,无论去那里,明彰都会带着她在身边。

  陆严一度骂明彰重色轻友,可直到今天,陆严才明白,或许并非重色轻友,而是爱的太深,明彰爱的太真太深。

  两人从幼稚园到大学,凭借出色的外表,卓越的能力,以及优越的家庭条件,一路都伴着女生青睐的目光,甚至高中时期,许明彰还曾有过一段模糊的初恋,可比起后来的时萧,真不算什么。

  说起来,认识时萧完全是偶然,可爱情这个东西,是没有规律可寻的,就那一次,明彰就栽了进去,连挣扎都没有,甚至时萧还懵懂的时候,就成了明彰名正言顺的女友,引起当时一阵哗然。

  时萧那时候刚大一下学期,在商院里,绝对是挂的上号的小美女,不过这丫头有些意思,凡是追她的男生,最后都铩羽而归,无一例外的被她归为哥们朋友。

  明彰胜在直接,认识的当晚,就直接虏获了小丫头的初吻,过后,明彰和他分享过当时的感受,他抑制不住激动的说:

  “不忽悠你陆严,那一刹那,我真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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