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九十章 指鹿为马_我真不是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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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馆这等严肃的地方,哪能容得下恶搞的综艺或者节目。

  于是问题又来了。

  灵平安看着那个已经趴在地上的流量。

  他鼻子微微耸动。

  很奇怪!

  那流量身上臭香臭香的味道,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没了。

  不过,这种小事他没有多想。

  他抬起头,看向面前的警官小姐。

  想了想,作为守法公民,他决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于是对警官小姐道:“警官小姐!这人估计嗑药了,而且磕了不少!”

  “你们一定要好好查查啊!”

  “咱们国家,可不能容忍这种败类,霸占荧屏,影响孩子啊!”

  “那多不好!”

  灵平安对流量没意见。

  存在就是合理嘛。

  不喜欢就不看呗,眼不见心不烦。

  除非这些家伙非得在他面前晃悠,不然他连骂都懒得骂。

  就算到他面前晃悠了,也就吐槽吐槽。

  像现在还在地上躺着,估摸着在装死的家伙就不同了。

  嗑药!

  这是犯忌讳的事情,更是违反了社会公德的事情。

  嗑药也就算了,磕了药还跑出来。

  这是在赤裸裸的对法律骑脸啊!

  他不知道吗?

  从太祖开始,大夏帝国就对违禁用药是零容忍。

  贩卖、吸食、注射任何被录入‘大夏联邦帝国违禁药品与兴奋品管理目录’内的制品、非制品,皆属于刑事犯罪。

  要重拳打击的啊!

  不过……

  考虑到娱乐圈,好像这些家伙不怎么怕封杀。

  作死者前仆后继。

  所以……

  灵平安也能理解。

  但他能理解,法律不会理解的。

  宁轻虹听着。

  “嗑药?”她看向那个趴在地上,头上被一尊黑发黑袍的僧人镇压着的家伙。

  “这是灵公子第二次提起此事了!”

  “唔……”

  “连罪名都给这人找好了吗?”

  宁轻虹看着那地上被镇压着,连动弹都不行的人。

  她脑子里首先浮现的,便是一个著名的成语。

  指鹿为马。

  说你嗑药,你就嗑药了。

  必须是!

  仔细想想,这个借口倒也还可以,至少可以拿去糊弄一下媒体了。

  想着媒体,宁轻虹就想起了灵公子提起的事情、

  “荧屏?”宁轻虹不太明白:“他是?”

  “假如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应该是一个流量明星!”灵平安小声的和警官小姐介绍着:“好像叫什么陶展?”

  陶展!?

  宁轻虹想了起来。

  那不就是如今很多小女孩都追捧的流量吗?

  不过,黑衣卫对娱乐圈根本不关心。

  流量也好,天王也罢,对黑衣卫而言,都属于不值得投入任何精力去关注的人。

  黑衣卫每天忙着处置各种各样不断冒出来的异类和觉醒的超凡者就已经很辛苦了。

  所以除非,这些家伙作死的去接触一些不该接触的东西。

  就像十多年前,娱乐圈兴起过‘养小鬼’的风潮。

  当时,黑衣卫发现后震怒不已。

  大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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