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十四章 踪迹_乱世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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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年轻的小队长看看同伴,确定眼神之后,向梁森讲出众人讨论后达成的看法:

  “他们并不是在躲,也不是在逃,而是要找机会,吃掉追击的官军。”

  “何以见得?”梁森问。

  “使君,各处聚落堡垒,如今见了敌人踪迹之后,并未以烽烟示警,而是以千里镜、灯火通信机传递消息,为的就是装聋作哑,不惊动敌骑。”

  “对方即便不知我军有如此手段,但既然敢来,就不是废物,更不会是蠢物,极有可能凭借经验,判断出我军想做什么。”

  “他们四处流窜,未有丝毫收获,就该早点收兵,抽身而去,免得被我军断了退路。”

  “却逗留不去,在屯田区腹地来回转悠,这不是饿得走不动的癞皮狗,这是故意使诈,等着肉送上门的狼,他们在引诱我军追击。”

  “他们,一定在某个地方,设好埋伏了!”

  梁森点点头,他也是这么想的,因为猎物的踪迹有些诡异,要逃不逃,要躲不躲,要战也不战,明显有问题。

  不过,基于锻炼人才的原因,他需要这几位骑兵小队长多动动脑子。

  骑兵和骑兵交战,是“以动对动”,相互间攻防转换的速度很快,而短时间能就会决出胜负。

  这需要基层带兵将领有随机应变的作战能力,不能事事向主将请示、得了命令才行动。

  所以,徐州军的骑兵基层编制——小队,其小队长的作战意识一定要强,但这种意识没多少人能教,就只能靠实战磨炼。

  以及临战多开谈论会,集思广益。

  现在,敌人的踪迹已经被他们初步找到了,那么,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梁森做出了安排,决定今晚就对敌军实施突击,将士们吃起干粮,照顾坐骑、整理兵甲,为即将到来的决战做准备。

  不一会,梁森用鹅毛笔在两张小纸条上写了相同的内容,将其卷好,各放入两个芦管里。

  然后,从随行马匹驮着的鸽笼里拿出一只鸽子,把一根芦管绑在其右脚上,然后放飞。

  灰黑色的鸽子振翅高飞,向东南而去。

  梁森又把另一个放有纸条的芦管,绑在另一只鸽子腿上,然后放飞。

  他听李笠说,鸽子有归巢的习性,哪怕离巢数百上千里,也依旧能够飞回去,准确无误的找到自己的家。

  那么,使用鸽子的归巢习性,提前在某处蓄养鸽子,那么当鸽子成年、认家之后,就能实现“定点通信”。

  李笠养了许多鸽子,寒山也有鸽舍,其中饲养的“信鸽”,经过锻炼,确实具备数百里外回巢的能力。

  许多信鸽,被提前运到徐州各地,梁森手上就有不少,可以随时放飞这个鸽子,让它们把简单的消息捎回寒山。

  袭扰屯田区的敌军骑兵,其中一支主力,踪迹已经被他发现,为防万一,他在战前要把消息发出去。

  如果他打了败仗,得知敌人踪迹的李笠,还有机会调兵遣将,把对方“留在”徐州。

  无论如何,都要将来犯之敌“留下”,或者至少歼灭大半。

  用实打实的战绩,让屯田的军民们相信,在徐州军的羽翼下,来犯之敌有来无回。

  让他们相信,自己辛辛苦苦开辟出来的田地、建起来的房舍,一定会成为“鸡犬相闻、阡陌连天”的美好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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