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二十三章 是忠是奸?(续)_乱世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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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如同解决一件事情那般。”

  “可这是一件案子。”

  “陛下,口说无凭的指控,臣以为并不是案子,而是诬告。”

  “祖卿,这话,越州官员可不敢当众向百姓说。”

  “陛下,苦主或许真的想要大仇得报,而围观百姓要的当然是杀人偿命、凶手伏法,然而从司法上来说,此案指控口说无凭,查无实据...”

  祖珽的意思,就是要把事情解决,因为这根本就不是案件。

  既然是解决一件事,而不是“破案”,那办法自然就有讲究。

  沿海百姓,有时会受海寇袭扰,天长日久之后心中有不少怨气。

  而朝廷大兴海贸,许多纵横沿海海域的船主,平日里亦寇亦民,如今纷纷登堂入室,日子过得愈发有滋有味,百姓们看在眼中,怨气愈发高涨。

  所以需要发泄。

  这些年来,在检寺、检地、检籍之中利益受损的人们,趁着这个案子引发各方关注,便煽风点火,发泄一下怨气。

  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意思。

  此外,那些船主们必然有仇家,仇家们趁机搞事也不是不可能。

  事到如今,事情的真相并不重要,孰是孰非,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若有司总是纠结这点,只会陷入绝境。

  祖珽认为,既然真相是什么并不重要(指控者并没有实据),那么,怎么保障朝廷(皇帝)的利益不受损,就是首要之务。

  朝廷必然大兴海贸,当然也包括草原边贸,肯定得任用边地豪强(沿海地区的船主,边塞的豪族)。

  这些边地豪强,哪家手上没有几条人命?哪家不是亦民亦寇?

  哪家没有几个仇家?

  如果,越州的案子,有司屈服于民间舆论,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杀嫌疑人平息民愤,后果就是其他人有样学样,也来个“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如此一来,边地豪强们,还敢给朝廷卖命当官商?

  怕不是被仇家针对,最后被有司借人头一用。

  若无人做马前卒,朝廷要发展边贸(海贸),等同于白手起家,又无法“招安”地头蛇,必然费时费力,事倍功半。

  所以,祖珽的建议是:

  一,派出大使,连同有司官员,到越州主审此案,以表示朝廷对这件案子的重视。

  既然是审案,就要讲证据,让原告和被告当堂对质,并让百姓旁听,对质时,有证据就讲证据,指天发誓没有用。

  以此让围观的百姓知道,官府是讲道理的。

  二,此案必然会因为“口说无凭”,无法给嫌疑人定罪。

  苦主又岂会善罢甘休,必然不住喊冤。

  那些煽风点火、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热心人”,也不会就此收手。

  祖珽认为这一步不能让,没证据就是没证据,原则一定要坚持,但为了安抚民心,得来软的。

  直接给钱粮、土地,不好,首先就会让人觉得官府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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