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六十二章:军嫂很甜_(快穿)攻略熊孩子跟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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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已经处于另一个世界的火魅正坐在一辆大巴车上,身旁坐着一对穿着邋里邋遢的兄妹。

  这次穿的年代是八十年代,这具身体的主人叫林清姿,是一个离了异的农村女人。

  原主在十五岁的时候嫁给了邻村的李强,婚后生有一子跟一女,一家人倒也美满和睦。

  可有一天李强曾经结交的一个朋友上门拜访,并邀请李强跟他一起做生意,主要是做运输跑车方面的。

  是男人都想去外面闯一闯,李强最后是答应了,没几天就跟着朋友一起出门闯荡去了,而一向贤淑老实的原主就被留在了家里照顾孩子跟老人。

  李强这一走就走了两年,期间每个月都寄钱回来,一家人手头上有钱了日子也过的宽裕起来。

  可谁也没想到的是李强的再一次回来却是带着一对母女俩回来的,说那是他在外另娶的老婆跟儿子。

  更让人讽刺的是还是吃的窝边草,他现娶的妻子就是带他一起做生意朋友的小姨子。

  而原主当初嫁给李强后两人根本就没去领结婚证,农村更没有小孩出生要马上上户口的规定,所以闹过吵过的结果只能是吃哑巴亏。

  原主最后拿一笔钱带着小女儿回到了娘家,把孩子交给父母大哥大嫂带,她自己跑出去打工了。

  原主也很争气,辛劳了两年,省吃俭用的终于盘下了一间门店,卖起了包子油条什么的,日子也渐渐好过了起来。

  刚好这时老家也来了电话,说养多一个孩子压力太大,让原主把女儿接出去过,无法,她只好抛下手头上的事情赶回来了。

  也没在家多待,回到第二天就带着女儿离开了,可谁知上了大巴后才发现还多了一个孩子,那是大儿子李小伟,可车子已经开动了,不能中途停下来,只好让他跟着一起走了。

  在车上度过了一天一夜后,再醒来人就换了个芯,换她火魅穿过来了,以后她也就是林清姿了。

  想到这,林清姿疑惑问道,“每一次不是要原主受伤有病才让我穿的吗?怎么这次睡一觉就让我过来了?”

  系统:“这次是特殊情况,让我给你讲讲原设定的剧情吧,这原主是答应带着儿子一起走了,但又怕以后李家人会上门要人,打扰她平静的日子,所以再三考虑后她把儿子放在了火车站的保安室,并留了李家村的地址跟电话后就带着女儿离开了。

  按她想的把孩子放保安室是最安全的,等他们打电话回李家村自然就会有人来把人接回去了,谁知那孩子趁着保安不注意一个不留神就跑出去想要找妈妈跟妹妹,最后人不但没找到他自己也被人贩子拐了。

  保安发现人不见后,就马上打电话给李家村,李强带着人也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可那孩子再也找不回来了。

  李家两老爱孙如命,一听到孩子不见再也找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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