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一章:葬仙之地_开局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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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魄之作,再无第二首能出其左右!”

  “……”

  整个一楼顿时热闹之极,在这个言论自由、实力至上的世界,敢将自己与开国始皇作比较之人,并非没有,而且不少。

  但以词明志之人,细数古往今来,诸多英雄人物,也是屈指可数。

  “不得了,小兄弟真是好大的气魄!”

  “此词一出,让我等还有何颜面再吟诗作词?”

  “今日诗词魁首,我看非这位少年莫属啦!”

  “……”

  吴曦的脸色极为难看,他虽才学平庸,但眼界不低,欣赏水平亦有一些。

  如何品不出李谦此词远胜于他。

  当下便坐立难安,只觉得李谦所作之词,字字打在脸上,打得脸部生疼不已,红肿之极。

  尤其见到平日里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跟班,也是一脸佩服的发出赞美之声,更是让心中仿若重负千斤,闷得极为难受,似要吐血。

  他再也受不住被众人冷落的气氛,嫉恨地瞪了一眼享受众人赞美的李谦,便立刻急步离开“听风阁”。

  一个注意到吴曦离开的跟班,心道坏了,慌忙追了出去。

  李谦并未在意可能由此安排自己的吴曦。

  像吴曦这种背靠大树,以为便能让所有人阿谀奉承,甚至觉得可以无法无天的寄生虫。

  如若此后真的敢派人安排自己,那必然要让他牢记于心,自己可不是外表看上去这样人畜无害的清秀美少年。

  想到此处,李谦呵呵一笑,向众人抱拳谦虚道:“各位大哥大姐,小弟此词属实是机缘巧合而得,眼下再叫我作一首,却是万万作不出的。”

  说完,他找了个借口,便想与仍然吃惊不已的杨秀离开“听风阁”。

  “小兄弟既有要事,我等也不便强留,下次再会。”

  “少年人真是令人羡慕,如此年纪便有此等才华,实在令老哥羞愧汗颜啊!”

  “……”

  众人皆没有阻拦,只是其中多有人相约下次若有佳作,再至“听风阁”互相交流心得,鉴赏美妙。

  不过临出门之际,却被“听风阁”的管事命人拦下。

  “公子请留步,莫非公子是首次来到本阁?”

  李谦点点头,随后得管事解惑,才恍然大悟。

  他却是忘了夺得诗词魁首,有百金赏钱可拿。

  但需要亲笔书写一副诗词,并且署名,方可拿走赏钱。

  这委实让李谦为难。

  自穿越以来,字几乎已认全,但真是不会用毛笔写字。

  思考一番后,为免丢人现眼,贻笑大方,便只能忍痛作出一副视钱财如粪土的样子,摆手拒绝了管事。

  他这番表现,反而让他名声更甚,众人皆是大声叫好,心想年纪轻轻,便有如此风范,假以时日,必成大器,甚至有朝一日,未必就不能名留青史,福泽百世。

  ……

  待返回同福客栈,杨秀到现在还没从惊喜中缓过来,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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