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4章 孩子_女尊之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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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抿了抿唇,心里透出一丝丝的甜,但想想这样妻主太辛苦了,又止不住的皱起眉头。

  他咬了咬嘴唇,抬手比划道:

  ——那我明个给妻主做双更合脚的鞋。

  说完忙低头喝粥。

  阿阮其实更倾向于魏悯住在家里的,所以听她这么说,心里虽然担心妻主辛苦,可却没阻止她对自己好。

  魏悯轻笑出声,倾斜着身子凑到阿阮耳边小声问他,“我不在的时候,是不是特别想我?”

  阿阮脸通红,假装自己没听到。

  ……

  魏悯第二天就回了书院,将家里的情况跟卫夫子说了一下,表明自己打算回家住。

  卫夫子眉头皱着,脸上有些不赞同,“温香软玉在怀,没多少人可以抵挡住这种诱惑。离乡试还有两个月,越是到了紧要关头,越是不可以懈怠。”

  卫夫子更希望魏悯留在书院里,省的回去和夫郎腻歪在一起,把功课都丢了。

  魏悯态度坚决,别的事还好说,可这件事不行。她不敢再把阿阮一个人留在家里。

  卫夫子最后也只能叹息一声,允了魏悯回去住。

  魏悯尤记得大夫的话,那天跟阿阮说他太瘦了需要补补也不是假的。可家里平时存的钱这次都给阿阮看病买药了,没剩下多少。

  魏悯提着行李从县里回去的时候,鬼使神差的从卖菜的集市里转了一圈。

  她来的时候菜市正热闹,各种叫喊声都有。

  魏悯看了一圈猪肉的价格,想起成亲这么久,阿阮都没吃过两回肉,心思不由得活络起来。

  魏悯写的一手好字,想起包袱里的笔墨纸砚,干脆在茶馆铺子那儿点了杯茶,借她桌子一用,就摆起了代写家信的摊。

  这种生意不是说有就有的,魏悯在那儿坐了一天,中午就喝了两杯茶,到了傍晚,钱离买半斤肉还差些。

  再晚会儿,猪肉铺子就该关门了。

  魏悯数了数手里的钱,揣兜里了。

  茶铺老板看魏悯一天了,见她似乎想买什么钱又不够,就给她指了个方向,“码头那儿有卸货的生意,当天结钱,你要不要去试试?”

  她说这话时调侃的成分居多,毕竟读书人心气都高,觉得自己拿笔的手金贵无比,哪里愿意去干那些粗重活。

  魏悯一愣,真心诚意的谢过老板,提着行李去了码头。

  在县里,花钱的地方多,赚钱的地方也不少。只要肯吃苦,愿意受罪,总归是饿不死的。

  码头这种地方,就是让人饿不死的地方之一。

  魏悯提着包袱往那一站,身上书生气十足,让觉得她是个只能提笔的秀才。但当她换上粗布麻衣,挽起袖子,将麻袋甩上肩头的时候,爆发的力气和韧劲,不由得让人刮目相看。

  卸了一船的货,魏悯才凑够买肉的钱。

  卸货的老大发钱时从魏悯面前走过,瞥了眼她磨出水泡的手,没说什么,却多给了几枚铜板。

  魏悯换回自己的衣服,把脖子和脸上洗干净,这才提起自己放在一旁的包袱。手心的水泡碰到东西,又是一阵钻心的疼。

  魏悯买了半斤猪肉,剩的钱又买了点糕点,这才披着夜色回去。

  才走到青禾村,魏悯就借着月色看到站在村口等她的人。

  笑着快走了几步,问他,“你怎么过来了?”

  阿阮抬手,先比划道:

  ——我看你还没回来,就出来看看。

  比划完手也没放下,顺势要接过魏悯手上的包袱。

  魏悯微微躲开他拿包袱的手,将买的糕点递给他,“趁热尝尝,剩的留你下次吃,别什么都往阿洛嘴里塞。你太瘦了,他少吃点也没事。”

  作者有话要说:魏洛:你可真是我亲姨……_(:з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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