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7章_细说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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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常事”,张廷玉也同样地可以向雍正解释章奏与“内阁票拟”的内容,听候雍正“乾纲独断”。

  在如此的一种君主专制的政体之下,“会议”的方式也不是绝对没有。清朝在努尔哈赤的时候,就已经设有所谓“理政听讼大臣”五人、“札尔固齐”(副大臣)十人。皇太极把理政听讼大臣增为十六人,副大臣也增为十六人。入关以后,清室参照明朝的制度,遇到重要的大事常常交给“九卿科道”杂议。所谓九卿,并不是仅仅为太常卿、光禄卿等,而包括六部的尚书。所谓“科道”,是指的都察院之中各科(吏、户、礼、兵、刑、工)的“给事中”与各道(京畿道、江西道等)的监察御史。遇有大官被劾,或对外将要采取军事行动,事情常常被交给“王大臣”去讨论。所谓“王”,包括亲王与郡王;所谓大臣,包括宫内、宫外若干负重要责任的官。“王大臣”把讨论的结果,用书面报告皇帝,由皇帝作最后的决定。

  雍正比起他的若干“王大臣”来,可谓鹤立鸡群。他眼光敏锐,记忆又特别强,不仅对全国的政务了如指掌,很知道多数督抚的能力,而且有时也特别识拔了督抚以下的小官。

  在督抚之中,像李卫、田文镜、王士俊等人,都是小官。李卫是铜山(徐州)人,捐班出身,在雍正即位之时,才不过是一个户部郎中(相当于财政部的司长)。雍正叫他在直隶(河北)与云南办驿运,不到三年功夫,就任命他为浙江巡抚,“兼理两浙盐政”,两年以后又升他为浙江总督。这李卫不但会理财,同时也是一个捕盗专家。虽则他所捕的“盗贼”,包括江湖豪侠与有志复明的义士,但地方上的安宁也的确被他增进不少。他所无可奈何的,始终只有一人:甘凤池。(甘风池在《清史稿》中有传。)雍正十年以后,李卫被调进京城,担任刑部尚书。

  田文镜是汉军正黄旗人。清朝初年,属于汉军八旗的“汉族旗人”,比普通的汉人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年羹尧及康熙年间的曹寅(曹雪芹的祖父)、彭鹏(《彭公案》的彭公)、施世纶(施琅的儿子,《施公案》中的施公),都是属于这一类人物。田文镜与李卫同是捐班出身,于雍正即位之时,也还不过是一个“内阁侍读学士”.当过县长级的“知州”,也当过吏部的员外郎,等于今日内政部的专门委员,雍正任命他为山西布政使,不到二年,升为署理河南巡抚,其后一再升为河南总督与“东河总督”。田文镜办事十分卖力,一意替雍正增加税收,对人民与属吏均很刻薄、残酷。

  王士俊是贵州平越人,正途出身(翰林)。雍正先叫他在河南当“候补知州”,其后一直提拔到“东河总督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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