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章 庭前春意盎_女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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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的上午,云菲和袁超很早便去了法庭。法庭旁听席上的人并不多,因为被告方面在道明并没有大多的亲属和朋友。来的人尽是道明药厂方面的,有生产厂长范达贵、吴主任、厂党委办公室主任和另外五六个人。古望曙没有来。电视台和晚报的几个记者也来了,因为这起案子现在在道明也造成了不小的声势。

  云菲一个人孤零地坐在旁听席的右侧,她双手抱在胸前,目光沉着而坚定。被告方的亲戚朋友现在也就只有她单独一个人了。这情景总让人想起在足球比赛中,客队球迷的呐喊总是会被主队的球迷淹没,他们微弱的助威声,大多都化成了球场上方随风飘零的纸屑和灰尘。

  法庭宣布相关人员就位后,检察官和律师分别在对面坐下,书记员坐在法官席的下面。三位法官表情严肃,审判长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面目庄重法袍严裹。三位检察官里,两位也是年轻的小伙子,中间年纪长一点的那位同样是神情稳重,眉头紧锁。

  审判长宣布开庭后,立即带被告人到庭。史东亮被两位法警夹在中间,带到了法庭的中间的木栅栏里。法官按照常规,宣布了庭审事由和审判长、检察官、书记员、被告律师以及合议庭成员名单后,开始正式进入审理程序。

  首先由提起诉讼的公诉方检察官发言。

  第一个发言的便是年长一点的那位主诉检察官。他讲话的语气铿锵有力,不疾不徐,平和中透露出一种志在必得的信念。他首先依照时间顺序,按照从公安机关那里掌握的材料,陈述了嫌疑人的作案过程和事实。接下来开始阐述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先从犯人和药厂两次争吵谈起,说明嫌疑人在那段时间里,便和药厂形成了充分对立不可调和的矛盾,嫌疑人具备了蓄意报复发泄心中仇恨的犯罪心理。又列举了他和四川成都一制药企业秘密接触,出卖药厂科研成果获取钱财的事实,充分说明嫌疑人的犯罪目的便是企图放火烧毁科研楼后,带着那个成果离开道明药厂,从而投奔成都方面获得个人私利。之后,他宣读了有各种证人签字确认的证词,并出示了史东亮当晚穿过的那件沾有汽油味的衣服作为证物。

  最后,他强调嫌疑人蓄意纵火犯罪的恶果,造成了药厂方面的巨大财产经济损失,同时也负面影响深远,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要求法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宣判。

  主诉检察官的诉讼词准确周全,缜密详实,构词也行文工整,力透纸背,从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犯罪时间、犯罪过程、犯罪目的四个方面着手,阐述得明晰到位,使所有在法庭上的人都能充分相信嫌疑人的犯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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